極端負責主義 (Extreme Ownership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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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往前進,就需要有個不一樣的心態 —— 對所有事情負上不一般的責任。

上一篇文章我寫道有關於“公平世界假定” (Just-world Fallacy) ;這一篇呢我們來講講另一個極端 —— 極端負責主義(Extreme Ownership)」。

為結果負責,哪怕不是你的錯

Michael Hyatt(領導力大師)同時也身為 Thomas Nelson Book Publishing House 的 CEO,在 2008 年經濟風暴的那一年,他帶領的出版社有少許虧損。

在經濟風暴時有少許虧損時其實也不算什麼,他本人也沒有覺得怎麼樣,不過當他和他的導師會面的時候,他的導師竟然問了他這個問題:

“所以,你覺得對於出版社在去年的虧損,錯哪裡了?”

哇,剛開始他聽了這個問題時氣死了!差點沒給他導師煽個巴掌。

“經濟風暴時有少許虧損時天經地義,你還想怎樣?”

那個導師聽了這個解釋,接下去說到:

“好好,我換個方式問,你別打我喔。現在,你知道了 2008 年的結果是虧損的,那如果給你 2008 年再從來一次,難道你這一年所做的每個決定一個都不會換?”

Michael Hyatt 想了想,嗯,的確,如果再次從來,他一定會消減這一年的支出,可能減少在書展上的花費,也減少投入在不看好的項目上。這麽一思考,才發現自己確實是可以有改進的地方,可以從上一年的虧損經驗中吸取教訓。

就因為這樣,這個事件也讓他意識到了一個人必須要對結果負責,你才會開啟頭腦學習的大門。

哪怕是許多不可控的因素造成事情的結果不理想,

你永遠都有應對的選擇,影響整件事的結果;

而只有當我們決定為結果負責人後,

才能夠心平氣和的正視自己所做選擇,

才能夠從中學習、開始調整自己應對問題的方法。

有一本必讀關於領導力的書 ——《Extreme Ownership: U.S. Navy Seals Lead and Win》,裡面提到的第一重點就是要學習為所有發生的事情負上責任,就算理論上事情不是你的錯。

學會為結果負責,才會開始有建設性的「實際行動」

你是老闆,你的員工對客戶沒禮貌,是誰的責任?你的責任。

—— 因為人是你請的、員工是你培訓的、制度是你培訓的、公司 culture 是由你培養的;所以員工失責最終還是你的錯。

如果說是員工的錯,那你就會把員工罵一頓,然後了事;

反之,如果意識到自己的責任所在,你就會確保聘請對的人、培訓正確,公司的氛圍有溫度等等。。

也就是說,學會為所有的結果負責,你才會開始做些有建設性的事情。

在生活上也一樣。

“我的老婆都不了解我工作上的忙” 以極致負責任的心態去思考的話,就會變成 :

→“我沒有有效的溝通我工作上的忙”。

“我的家人在我創業時都沒有給我支持,所以讓我心灰意冷的” 會變成 :

→ “我需要說服家人網路創業的重要性” 或 “我需要學會不靠人家的鼓勵還能奮鬥下去”。

這個「要負責任」的心態,你大概也不是第一次聽過。

在好多書,好多課程都有強調不要「把自己扮成受害者」這件事情。

可是,簡單又重要的事情往往還是需要提醒和複習。

我自己是在讀了 Extreme Ownership 這本書後,又再次的發現自己還是有扮受害者的習慣。

“老婆說要做解放君日記,可是工作都是我在做”

→ 我沒有好好的分工。

“老婆每次在創業工作上遇到問題,都會變的沒有信心,很多焦慮”

→ 我沒有辦好領導人該做的激勵工作。

“老闆都沒有很周全的考慮症狀就給診斷”

→ 我沒有很堅持、很有效的溝通出我自己的判斷。

為自己不滿的現狀負責任後,也就少了怨天尤人的負面情緒,也才能好好開始思考自己的下一步該怎麼做。

小故事:

在不完美的生活中,有時候我們只能兩害取其輕

記得有一次有個病人和我抱怨說:“無論我做什麼決定,我那控制狂父親都會否決我的決定。所以我乾脆什麼都不做好了。你看,他就連打疫苗都不給我打,以現在的規定,如果不打疫苗什麼都不能做。。”

我:“我們就來先講講疫苗好了。如果你自己自作主張先跑去注射,他會怎樣?”

她:“生氣。”

我:“那,為什麼你不選擇就讓他生氣算了?”

她聽了神情大變,驚訝加開心的說 :“啊!我沒想過我還有這個選擇!”

一開始,我這位病人在她父親對生活的介入下選擇了放棄自己的主見

當她了解,她有責任為自己的生活負責時,才能夠為想做的決定而奮鬥。

所以,請記得:

就算生活發給你多爛的牌,

自己是有「選擇」的。